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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劳务个人所得税计税问题


  问:外资企业雇佣大学生做活动,为其支付的劳务报酬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雇佣大学生做兼职,对其兼职取得的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出处:发布时间:2008-08-05 16:01本页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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