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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有关规定


  一、扣缴义务人
  填写申报表种类:《综合纳税申报表》、《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
  申报表报送时限: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在次月七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二、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填写申报表种类:《综合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申报表报送时限:按月报送,于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
  填写申报表种类:《综合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申报表报送时限:按年报送,于年度终了后30日内。
  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
  填写申报表种类:查账征收的,报送《综合纳税申报表》、《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查账征收适用)》;
  核定征收的,报送《综合纳税申报表》、《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核定征收适用)》。
  申报表报送时限:查账征收按月(季)预缴的,每月(季)终了后15日内报送,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核定征收的,每月终了后15日内报送(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的采取以征代报,不需再报送申报表)。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报送《综合纳税申报表》。
  五、个人承包承租经营者
  填写申报表种类:《综合纳税申报表》、《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申报表》。
  申报表报送时限:年终一次性取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报送;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15日内报送,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六、其他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个人
  填写申报表种类:《综合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申报表报送时限:按次取得应税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15日内报送。

 

 

 





出处:发布时间:2007-11-05 15:22本页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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