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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重组上市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沈地税函〔2008〕135号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重组上市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08〕217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件: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重组上市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二ΟΟ八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转发  企业所得税  评估  通知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8年9月16日印发
          打字:周晶   校对:所得税处  王世光





出处:发布时间:2008-11-27 14:56本页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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