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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办法》的通知
沈地税发〔2008〕150号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省政府〈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办法〉的通知》(辽地税发〔2008〕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转发省政府《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办法》的通知

                  二ΟΟ八年八月十八日





出处:发布时间:2008-08-20 10:47本页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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