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沈阳地方税务局
>>
网上税务
>>
纳税服务热线
>>
问题集锦
>
问:单位让我在沈阳机械工业职工大学上经济师培训班,要发票时对方只肯给省财政厅监制的三联收据,我要发票,对方说这个培训班是人事局委托办的,要发票去人事局要。请问这种三联收据可以入账吗?
答:如果是办培训班,属应税范畴,应开具正式发票,这种三联据不可以入账。
出处:
发布时间:2008-12-03 13:16
本页访问次数: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本栏目其它文章
问:我是卖仪器仪表的企业,缴增值税后还需缴营业税吗?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率是多少?
(2008-12-16 13:18)
问:企业委托银行贷款,将其给关联企业,那么所收利息用不用缴税?如果不收利息可以吗?
(2008-12-16 13:17)
问:关于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若干问题有哪些通知?
(2008-12-10 14:52)
问:个人继承的房产出售是否缴纳营业税?
(2008-12-10 14:50)
问:个人经营一文具店,内设复印机一台,经营对外复印业务,缴不缴纳税款?
(2008-12-10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