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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工坐席服务承诺制度


为强化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工坐席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勤政廉政,向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树立良好的地税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分。
  二、服务形象要求
  (1)精神状态:情绪饱满,心态平和。
  (2)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整洁素雅。
  (3)行为举止:自然得体,彬彬有礼。
  三、服务方式
  (1)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听纳税人询问的人工坐席人员作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文明、认真、准确的解答纳税人的涉税提问,对于转办的问题必须实行跟踪服务,严格督办程序。
  (2)谨慎答复原则。人工坐席人员答复纳税人所咨询的问题必须以税收政策为依据,不得随意答复。
  (3)尊重权益原则。人工坐席人员在工作中要尊重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纳税人的涉税经济信息告知他人,严禁泄漏投诉、举报人的单位和姓名。
  四、服务准则
  立足本职工作,崇尚爱岗敬业;
  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团结协作;
  精通业务技能,严守工作秘密;
  强化服务意识,树立地税形象。
  五、服务承诺
  做到100%受理、100%报工号、100%有记录、100%有答复或反馈,对转办件100%督办。





出处:发布时间:2008-08-14 15:19本页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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