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胜房屋开发有限公司1996年5月成立。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业务。 2003年10月,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该单位进行纳税检查。经检查核实,该单位于2002年7月从某单位受让商品房1栋进行销售,已销售商品房52套,所取得售房款记入账外账中。经税务机关认定,该单位采取销售商品房取得款项不入账、设置账外账的手段,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已构成偷税,造成偷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等,合计1,774,413.19元。税务机关对其做出了补缴税款、罚款和按日加收滞纳金处理,同时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二OO四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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