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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陵分局查处一偷税企业


  日前,东陵分局根据举报对沈阳黄金金华服务社偷税问题进行了查处。该企业2000年、2001年自报销售收入5.4万元,2002年1-4月份自报销售收入1.8万元。经稽查人员多方调查,确认该企业2000年实现销售收入251万元,2001年实现销售收入199万元,2002年1-4月份实现销售收入25万元。到2002年4月份该企业共隐瞒销售收入467.8万元。东陵分局对该企业做出补交企业所得税11万元、滞纳金1.1万元、处以1倍罚款的处理决定。同时将此案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企业法人代表陈永胜被以偷税罪判处罚金2万元,拘役2个月。






出处:发布时间:2002-11-05 10:51本页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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