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裕腾影视艺术广告有限公司于1998年与沈阳某服装集团签定广告发布协议,某服装集团出资178万元,该广告公司为其在沈阳大二环绕城高速公路交汇处制作三年的广告。到2000年底,该广告公司先后为某服装集团填开23张广告业发票,采取开大头小尾发票的手法偷税,存根联记载收入金额仅为24826元,偷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67万元,占应纳税额的84%。地税稽查局对其偷税行为进行了核实认定,该广告公司法人代表直言不讳称其开大小尾发票就是为了逃税。税务机关对其做出了补缴税款、罚款和按日加收滞纳金处理,同时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其企业法人代表也已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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